今天杭州下沙驾校带大家看看平时容易忽略的安全行车问题。
(1)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和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,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:
①在进入路口前减速或停车嘹望,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:
②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:
③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、行人先行。
(2)机动车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,应当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,不得进入路口。
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,应当依次排队.不得从车辆前方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,不得在人行横道、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。
(3)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、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、雨、雪、沙尘、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,应当开启前照灯、示廓灯和后位灯.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,不得使用远光灯。机动车雾天行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。
(4)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、坡路、拱桥、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,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。
机动车驶近急弯、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时,应当减速慢行,并呜喇叭示意。
(5)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,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.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.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。
(6)牵引故障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
①被牵引的机动车宽度不得大于牵引机动车的宽度.
②使用软连接牵引装置时,牵引车与被牵引车之间的距离应当大于4米小于10米;
③对制动失效的被牵引车.应当使用硬连接牵引装置牵引,
④转向或者照明、信号装置失效的故障机动车+应当使用专用清障车拖曳。